统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

2022-07-09 13:19:42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6157   
  导读:为满足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为满足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缴费的补贴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时,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350元

同时,中央财政将继续按规定对地方政府进行不同档次的补助,对西部和中部地区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的80%和60%给予补助,对东部省份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统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式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户籍限制

《通知》要求,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保障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完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护理强化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门诊保障功能,探索将政策范围内的高额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计算口径,统筹使用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分担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提高居民生殖保健费用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殖保健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通知》还强调,要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医疗救助功能,坚决守住防止因病大规模返贫的底线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医疗救助工作,对特困人员进行全额补助,对低保对象和返贫人员进行补助从整体上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补助保险和直接救助的政策,确保应得资金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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