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

2022-05-22 17:23:23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9811   
  导读: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我市最近几天出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实施办法》昨天,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重点介绍了《实施办法》,对用人单位如何具体落实各项休假规定,如何规...

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我市最近几天出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实施办法》昨天,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重点介绍了《实施办法》,对用人单位如何具体落实各项休假规定,如何规定休假待遇,多子女家庭育儿假如何计算,护理假期限如何规定,各项假期何时执行等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2021年11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公布实施这次我市延长了婚假,产假,陪产假,设立了育儿假,护理假具体为:依法登记结婚的公民,享受婚假十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未满三周岁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每对夫妻十天的育儿假,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护理假,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护理假

《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施办法》规定了休假待遇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照发,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可以参照本规定完善休假管理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机动的方式平衡员工的工作和家庭关系,没有咨询或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因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未及时享受《条例》规定的产假,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

各种假期怎么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吗《实施办法》对各种节假日的使用有哪些规定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产假,陪产假,护理假都是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一般应连续使用,育儿假和护理假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连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中关于育婴假的规定:多子女家庭,育婴假按照夫妻生育子女数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休假天数累计叠加育儿假的假期根据孩子的实际年龄计算,当年未休的育儿假一般不会延至下一年在离婚的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享受育儿假,再婚,收养家庭养父母,继父母抚养子女,继子女的,享受育儿假

对于护理假,《实施办法》规定,护理假的期限按照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最多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最多10天老年人住院,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再婚,收养家庭抚养子女,照顾养父母,继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职工休护理假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老人住院的相关医疗资料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个人档案,简历或承诺书等方式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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